族群组织体制的基本原则
族群组织体制的基本原则
1. 联议联政
1.1 联议:(议会)
1.1.1 组织原则:平权,平等和平利益,
1.1.2 组织决策:先三权民主,后平权集中,
1.1.3 组织职能:制度,行政和司法
1.1.4 组织结构:管理,执行和监察。
1.1.5 组织机构:理事会(管委代表+执委代表+监委代表)
管委代表,执委代表,监委代表三大职能部门,相互提出议案。
1.2 联政:(三权分立)
1.2.1 执行委员会 - 行政权:
执行长领导的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政策。
1.2.2 管理委员会 - 立法权
代表大会(由组织成员和会员组成)负责制定制度。
1.2.3 监督委员会 - 司法权:
组织监督系统(调解)负责解释制度并裁决争议。
管理委员会、执行委员会、监督委员会三大权力相互独立、相互制衡。
2. 选举制度:普选制
2.1 代表选举:由代表团,选举理事会成员,推选理事长。
2.2 组织选举:组织代表(委员 - 社团,商家和达人)。
2.3 地方选举:各地方区域独立选举机制,选举人团票,选出区委员等。
受众群体:组织群体(团体,校友会),地方群体(居住区,同乡会),行政群体(机构,代表)
3. 政治体系:里仁为美
3.1 克己复礼
3.2 族群秩序
3.3 天下为公
修身,齐家,治国,平天下
4. 经济体制:族群经济人制度
1,族群利益共合体
2,族群关系共合体
3,公共关系共合体
4,公共关系共和体